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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預審和優先審查的區別
發布時間:
2024-02-02 13:52
在拜訪中我發現有部分客戶對加快專利審查過程的兩個途徑“快速預審”和“優先審查”還并不了解。那么我將簡單向大家介紹一下這兩者的區別,如下所示:
1.申請時間的差異:
優先審查適用于發明專利申請,應該在進入實審階段之后,即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如發明專利申請已繳納費用后。
快速預審則可以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進行,這要求申請人必須先完成備案,備案過程中可能需要1至4個月的時間。
2.審查流程的簡化程度:
快速預審的審查流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受理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等環節。
優先審查的審查流程更為復雜,涉及到受理申請、初步審查、詳細審查等多個步驟。
3.審查標準的側重點:
快速預審的審查標準相對較低,主要關注申請文件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要求。
優先審查則更注重申請內容的實質質量,并對申請文件進行嚴格審查。
4.審查時間的長短:
快速預審的審查時間通常較短,大約在幾個月內完成。
優先審查的審查時間較長,一般需要至少一年的時間。
5.適用的領域和類型:
快速預審主要服務于尚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的新申請,并且可能側重于特定的技術領域。
優先審查則針對已提交申請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尤其是那些符合國家戰略發展目標的產業。
6.地域性和專業性:
快速預審是由各地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供的服務,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僅受理本地的備案企業的專利申請。
優先審查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服務,不依賴于特定地區的保護中心。
綜上所述,快速預審和優先審查雖然目的相似,都是為了加快專利審查過程,但它們的申請時間、審查流程、適用領域都各有不同。
具體以上兩個途徑該如何選擇,申請人應該從案件的具體情況出發來權衡利弊,不能只考慮縮短審查周期所帶來的便利,還應該對案件在審理中可能遇到的具體問題有清楚的認識和了解,從而選擇走普通審查、優先審查還是快速預審。為此華訊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