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對于藥廠的重要性
發布時間:
2024-04-26 14:14
藥廠專利的重要性體現在多個方面,這些方面包括保護知識產權、專利提供對藥物或治療方法的獨家權利、鼓勵公司進行更多的研發、回報投資、維持競爭優勢以及提供商業談判籌碼,專利制度為藥廠提供了保護和激勵創新的制度,使得藥廠能夠保護其獨特的創新和研發投資,并在一定期限內獲得市場優勢,此外,專利也有助于推動醫學和藥學領域的進步,促使藥廠不斷尋求新的治療方法和藥物,從而改善現有的治療方式或開發新的療法,以下是關于一些公司的例子。
Corcept Therapeutics 在對其用于庫欣綜合癥 (Cushing's syndrome)的藥物 Korlym 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失敗了,庫欣綜合癥又稱皮質醇增多癥,是由腎上腺皮質分泌過多的糖皮質激素而導致的一種疾病,Corcept Therapeutics 是一家單一產品公司:到目前為止,它僅擁有一種已獲批準的原創藥物 Korlym(米非司酮),其專利多年來一直受到 Teva Pharmaceuticals 公司的訴訟,2020年,Teva Pharmaceuticals 甚至獲得了FDA對其 Korlym 的仿制藥的初步批準,但由于專利糾紛,該公司至今未能開始銷售,原告選擇了一種拖延訴訟進程的策略,通過依次提出針對 Korlym 的不同專利的索賠,據其認為,Korlym 受到了這些專利的保護。
Corcept Therapeutics 在 2018 年就決定與仿制藥制造商進行訴訟,當時后者剛剛提交了 Korlym 的仿制藥注冊文件,根據專家的評估,2019 年 3 月提交的關于第 214 號專利的訴訟應該需要兩到三年的司法審理時間,如果 Corcept Therapeutics 贏得了這場訴訟,它將能夠阻止仿制藥 Korlym 在美國市場上的生產,直到 2037 年,Corcept Therapeutics 在與 Teva Pharmaceuticals 的專利糾紛中選擇了一條漫長的道路,這表明對 Korlym 這一重要藥物的專利權保護至關重要,在回應中,Teva 指控美國對手濫用專利,這為其提供了向以色列公司索賠未獲利潤的機會(如果以色列公司被認為是正確的),最終,在長時間的爭論之后,新澤西州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以色列公司的裁決,根據法官的裁決,Corcept Therapeutics 未能提供可靠的證據證明有人侵犯了其訴訟中所聲稱的權利,在這一消息公布后,美國公司的股價下跌了近 33%。
另一個例子是關于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日本公司Daiichi Sankyo與Seagen之間的多年專利戰中作出了有利于日本公司Daiichi Sankyo的決定,爭議的焦點是連結技術的權利,該技術用于Daiichi Sankyo的腫瘤治療藥物Enhertu(泰素替康,英文商品名),該連結技術是連接藥物中的兩個活性成分的“要素”,在USPTO的最終決定中,Seagen的所有關于專利號10,808,039的主張都被認定為無效,在遭受一系列挫折后,Daiichi Sankyo的首席法律顧問表示,該公司“滿意”USPTO決定廢除所有受爭議的主張,Daiichi Sankyo和Seagen之間的爭端始于2008年,當時兩家公司達成了關于利用Seagen平臺針對實體瘤的全球獨家協定,該合作關系于2015年結束,2019年3月,Daiichi Sankyo贏得了價值69億美元的潛在合同,該合同是與AstraZeneca關于開發Enhertu的協議,當時Enhertu還處于試驗階段,但被認為前景廣闊,一個月后,Seagen提出了針對Daiichi Sankyo的索賠:根據美國方面的觀點,它有權利獲得該合同的一部分,因為該藥物使用了相同的基本連結技術,Daiichi Sankyo表示將“堅決捍衛”其獨家知識產權,2020年12月,Daiichi Sankyo向USPTO提出了對Seagen關于?039專利的主張的上訴,Seagen提出了反訴,并在同一年對前合作伙伴提起了民事訴訟,2022年4月,陪審團做出了有利于Seagen的決定,判決Daiichi Sankyo支付給其4182萬美元的賠償,2023年10月,得克薩斯州東區地方法院也站在了Seagen一邊,要求Daiichi Sankyo從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將Enhertu的所有銷售收入的8%作為特許金轉給Seagen,而這家日本公司Daiichi Sankyo僅僅獲得了對競爭對手“無效專利”的認可,并對這些決定提出了異議。
專利對于藥廠的創新和業務成功至關重要,然而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也需要平衡確保藥物的價格和可及性,以確保患者能夠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專利保護使得藥廠能夠在專利期內以較高價格銷售其藥物,以彌補研發成本,然而,這也可能導致某些患者難以負擔昂貴的藥物,因此,藥廠需要通過不同的定價和市場策略來平衡確保藥物對大眾的可及性,在使用專利權方面,藥廠應該負責任地行使其專利權,避免濫用壟斷地位,這可能包括與學術機構和其他藥廠合作,以提高創新水平并擴大受益群體,此外,藥廠可以通過授權或與其他公司合作,提高藥物的生產和供應效率,同時擴大患者的受益范圍,隨著專利保護期的結束,后期市場通常會迎來更多的競爭,從而降低價格并增加患者的選擇,這有助于改善藥物的可及性,因此,專利在促進創新和業務成功的同時,需要以公共利益為中心,確保患者能夠獲得必要的治療和藥物。